标题 | 2016年招生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介绍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为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保障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促进研究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浙江中医药大学建立了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校内奖学金、助研津贴及助学贷款构成的研究生奖助学体系。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3万元/年,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万元/年,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覆盖面100%。 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
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覆盖面100%。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四、研究生助研津贴 从二年级开始,硕士不低于1000元/年、博士不低于2000元/年。 五、校级学术之星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术研究或学风建设上有突出贡献的研究生,每年评选10名,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 六、单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科技创新、文艺体育、社会实践、政治理论研究等领域有突出贡献的研究生,每年视具体情况而定,奖励额度为500-2000元/人。 七、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 按企业(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八、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学位论文工作中独立创新、质量优异、表现突出的毕业学位论文作者。 九、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 学校、导师或导师组设有“三助一辅”岗位,研究生可根据条件申请相应岗位,根据工作时数和考核情况,给予相应岗位津贴。 十、经济困难补助 用于资助在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后个人生活仍很困难或遭遇暂时性、突发性困难(如大病重病)的研究生,解决其突发性、暂时性的生活困难。 十一、国家助学贷款 参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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