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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沙头角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考核考察等事项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和《沙头角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有关考核考察等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13年8月16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地点: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盐田区深盐路2158号,原深圳东部人力资源市场) 三、考核 以面谈和实操方式对应聘者的业务能力水平和适岗能力进行考核评分,考核总分为100分,面谈和实操各占考核总分的50℅。考核总评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总评分合格者中的第一名列为考察对象。 1、面谈环节(15分钟):对适岗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其中个人自述5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 2、实操环节(30分钟):根据命题,现场编排、策划。 3、考官组组成人员:考官组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及主管部门其他下属单位专家不多于2名。 四、体检 考核完成后一周内组织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管理权限组织考察。考察中,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并对考生的政治历史、计生等现实表现进行调查。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 在盐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日。 七、审批聘用 经考察、公示合格的,办理聘任(聘用)手续。 盐田区人民政府沙头角街道办事处 2013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