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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参加2012年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时,因怀孕推迟体检,期满后体检合格。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上半年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经过考核、体检合格的予以公示(基本情况见附件)。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社会监督电话:028—38811535(县纪委) 028—38861997(县委组织部) 028—38816634(县人社局) 考生基本情况表详情请登陆:http://www.mspta.gov.cn/NewsDetail.aspx?ID=1642 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