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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宁津县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简章》规定,因弃权进行递补,现将递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递补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学位证、报到证原件,于2013年8月20日至8月23日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调档手续或提交本人学生档案,档案提交日期截止到2013年8月23日,逾期无正当理由未提交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 详情请参见2013年宁津县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递补人员名单:http://njrsrc.gov.cn/wz_show.asp?NewsId=4742 2013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