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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3年普洱市澜沧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聘用公告
内容
    2013年澜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聘用相关事项公告
    为做好我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聘用相关工作,根据市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工作
    (一)对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资格审核内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对象和范围,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三)进入资格审核人员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户籍簿、身份证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核,否则不予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对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后续招聘工作。若因报考人员通讯工具不通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
    (五)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8月12日至8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六)资格复审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面试工作
    (一)面试时间
    1、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面试时间:2013年8月2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面试结束)。
    2、卫生系统面试时间:2013年8月23日。(上午8:30至11:00,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3、教育系统面试时间:2013年8月23日。
    4、工勤驾驶岗位面试时间:2013年8月23日(上午8:00至测试结束)
    (二)面试地点
    2013年澜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面试设4个考点(其他<含事业单位工勤>岗位1个、教育系统岗位1个、卫生系统〈含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个、工勤驾驶岗位1个);面试地点:1、其他岗位:澜沧县民族小学;2、卫生系统:澜沧县第一中学;3、教育系统:澜沧县民族小学;4、工勤驾驶岗位:交通驾校训练场。
    (三)面试办法和联系方式
    1、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1)联系方式:0879--7221240  王子璇
    (2)面试岗位如下:
    澜沧县水利勘察设计室(岗位代码:090101,090102)
    澜沧县派驻乡镇水务事业单位(岗位代码:090201,090202)
    澜沧县城乡规划局(岗位代码:090301)
    澜沧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岗位代码:090601、090602)
    澜沧县殡仪馆(岗位代码:090701)
    澜沧县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岗位代码:091401)
    澜沧县乡镇林业服务中心(岗位代码:091502)
    澜沧县乡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岗位代码:091701)
    澜沧县乡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岗位代码:091801、091802、091803、091804)
    澜沧县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代码:091901、091902、091903、091904)
    澜沧县事业单位工勤岗位
    澜沧县事业单位驾驶员岗位
    (4)面试方式:除澜沧县事业单位驾驶员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外,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5)驾驶员岗位测试内容:1、场内驾驶测试;2、安全文明驾驶测试。
    (6)相关事项:请参加结构化面试考生于8月20日将面试费50元交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澜沧县卫生、计生岗位面试工作由县卫生局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1)联系方式:0879--7227000  戴俊梅
    (2)面试岗位如下:
    澜沧县第二人民医院(岗位代码:091201)
    澜沧县乡镇卫生院(岗位代码:091301、091302、091303)
    澜沧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岗位代码:091601)
    (3)面试方式:专业知识考试(闭卷)综合笔试。
    (4)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①医学岗位:内科30%、外科30%、儿科20%分、妇产科20%。参考教材: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医学第七版(本科版)。
    ②护理学岗位:基础护理30%、内科护理20%、外科护理20%、儿科护理15%分、妇产科护理15%。人民卫生出版社护理学第五版(本科版)。
    (5)专业知识考试题型:标准化的单项选择题100题,每题1分。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50%。
    (6)领准考证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①领准考证时间:2013年8月21日至22日(2天)。
    ②领准考证地点: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7227000
    (7)相关事项:考生领专业笔试准考证时请提供人社局统一组织考试的《综合基础知识》准考证原件,并按云南普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每人交纳面试费50元。
    3、澜沧县教育系统岗位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1)联系方式:0879-7233090  郭黎
    (2)面试岗位如下:
    澜沧县乡镇小学(岗位代码:091001、091002、091003、091004、091005、091006)
    澜沧县乡镇中学(岗位代码:091101、091102、091103、091104、091105、091106、091107、091108、091109、091110、091111、091112、091113、091114、091115)
    (3)面试方式:说课。
    (4)说课内容:
    ①下澜沧县乡镇小学岗位说课内容为:三、四年级上学期现行九义教材;
    ②澜沧县乡镇中学岗位说课内容为:化学为九年级现行九义教材;物理为八、九年级现行九义教材;其他专业为七、八年级上学期现行九义教材;
    ③报考音、体、美教师者说课以专业为准(小学为:三、四年级上学期现行九义教材,初中为:七、八年级上学期现行九义教材);
    ④说课所需教材自行准备。
    (5)说课时间:12分钟
    (7)相关事项:按云南普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在面试前联系县教育局每人交纳面试费50元。
    (四)面试成绩公布
    教育系统、卫生系统面试成绩分别由教育局、卫生局负责公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面试成绩及工勤驾驶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布。
    (五)最低控制线
    县人社局组织面试的岗位按1:1比例进行面试的考生,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教育局组织面试的岗位按1:1比例进行面试的考生,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六)面试纪律
    1、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所有面试评委、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通讯工具交由监督人员统一保管。
    2、评委及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面试考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人员坚决按规定回避。 
    3、在面试工作中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回避而参与的、徇私舞弊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面试正常进行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体检
    (一)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3年8月26日统一公布。
    (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是县级具有公务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入体检人员于2013年8月28日上午15:0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填表,并交待相关事宜。8月29日上午8:0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带领考生到签订过体检协议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体检前验证,工作人员根据体检人员名单核查考生身份,带领考生进行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管理,遵守体检纪律,要防止替检等作弊现象的发生,不得有替检、隐瞒病史等影响体检结果的行为。
    (四)在整个体检过程中,如有违反纪律的情况,一经发现,体检结果无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考生到指定的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一次,体检“合格”以外的结论全部视为体检“不合格”,并不得复检。在医院体检过程中,违纪的考生、医务人员、干扰体检的其他人员等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请考生自行准备。
    四、考察
    (一)考察方法: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等额考察。由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实施。
    (二) 考察内容:聘用考察是确保新聘用人员具备良好品行和履职素质的重要措施,对进入考察的人员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职位匹配、报考期间表现等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聘用考察的具体操作按有关规定进行。
    (三)考察工作要求于2013年9月6日前全部结束,各位考生要密切配合。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等用工合同的考生必须在录用前解除,如果不能解除合同,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公示和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本县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相关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若此次考试聘用其他环节有反映和举报,也必须实名反映。
    六、岗位分配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按照考生相同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岗位分配(自愿选择)。岗位分配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纪律,杜绝说情、人情关系。届时邀请县纪检监察进行监督。
    (二)岗位选择的时间、地点:
    按照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体安排和部署,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方可进行工作岗位选择,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上午8:30。选岗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岗位选择的程序和方法:
    1、2013年9月10日上午8:30,所有考生集中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同岗位代码中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自行选择岗位,届时邀请县纪委、监察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每位考生在选择岗位时,必须慎重考虑,一经选择不能更改,必须按照所选择的岗位按时到岗,否则取消聘用,并按扰乱考试秩序论处。
    3、考生在选定岗位后,在县纪检监察监督员的监督下,由本人签字确认。
    七、聘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于2013年9月底前报到上岗。
    八、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整个工作过程必须接受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还应接受面试考生、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受理人民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确保考试招聘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在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个环节中,具体从事考务工作的人员、面试考官、监督人员、面试现场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聘用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13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二〇一三年八月六日
    2013年普洱市澜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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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23:3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