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各位受检者: 为准确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1、受检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须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请受检者自行准备),并加盖钢印。 4、体检表需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内容(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请受检者自行准备),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遗漏,并在受检者签名栏处签名。 5、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请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须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7、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后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院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对难以确诊的疾病,可提出具体针对性的附加检查项目的建议,由贵安新区招考领导小组和卫生行政部门研究后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