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8月1日后出生)、副高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68年8月1日后出生);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海州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邮寄、网络等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报名地点:海州区卫生局办公室(海州区行政中心243室)。 (二)报名时间 2013年9月8日至1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2)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登记表》应预先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3)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应往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已婚者须提供当地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计划外生育证明。 2、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报名结束后,如果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报名收费 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比例未达到1:3的,所有笔试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领取面试准考证时,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时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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