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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精神和《2013年杭州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程序,经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举报。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监督举报电话:0571—88810933,联系人:胡建斌 具体拟聘用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hangzhou.gov.cn/main/wjgg/gggs/gggs/T456063.shtml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保障中心 2013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