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9月2日——9月10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天津市化工设计院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孤山路2号 300193 电 话:27459592 联系人:霍亚卿 三、公示要求 1.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 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 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化工设计院 2013年8月30日 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详情请登陆:http://www.tj.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tj/ljacccio-bebm-bbob-keip-mfmngodgcikm.do?isfloat=1&disp_template=dapjlbkbifoibbnnjllbkefhombekife&fileid=20130902073521451&moduleIDPage=ljacccio-bebm-bbob-keip-mfmngodgcikm&siteIDPage=t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