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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市土地房屋价格评估行为,确保我市土地房屋价格评估鉴定管理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依据广府发〔2013〕12号文件相关要求,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聘有关专家进入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专家范围 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资产评估师、造价师、建造师以及广府发〔2013〕12号需鉴定项目相关的价格认证师。 二、专家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广元市境内居住和工作;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三)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并执业3年以上; (四)具备较高的相关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及研究水平,熟悉土地房屋鉴定相关法律法规; (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鉴定工作需要。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9月23日; (三)报名地点:市土地房屋价格评估鉴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三楼); (四)联系电话:0839—3301089 市土地房屋价格评估鉴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