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学系2016年推免生接收方案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 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推免生接收方案》,结合我系具体情况,现制定我系推免生接收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我系成立2016年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系主任任组长,由系行政领导和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对面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三、推免生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已经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有突出的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四)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遵纪守法。 四、面试 (一)考生报名 我校已开通推免生接收预报名系统,有意报考我系研究生的推免生可在9月24日前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账号进行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zsxx.yjsy.ecnu.edu.cn)。 在9月28日及后,考生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tm)报名。 特别提醒:我校预报名系统仅仅提供我校各专业了解报考考生情况的平台,在我校预报系统中报名的考生还必须于9月28日到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二)面试名单确定 我系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将组织导师审核报考者的材料,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并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2:1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三)材料递交 申请者在收到我系面试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前来参加面试,未来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该提交一份书面申请报告(可以在系统中打印),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及学习经历,大学前三年的成绩单(需要教务处盖章),申请理由等,并附上能证明本人综合能力的材料比如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类似的材料。考生可在我校预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个人材料。 五、面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养和外语水平考查,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素养满分为70分,外语水平满分为30分)。面试主要采取口试形式。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 (一)面试总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面试合格,低于60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结束后即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排序,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序依次录取。 (三)考生于9月28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办理确认手续,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确认手续必须包括以下流程:考生报名申请→我系发出复试通知短信→考生回复确认→我系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 (四)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填报我系志愿,或者未在我系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我系将依次录取后面的考生并办理网上录取确认手续。 七、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在9月30日前,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邮件通知为准,请申请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八、学习年限与学费、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学习年限与学费标准参见以下链接: http://www.yjsy.ecnu.edu.cn/newsdetail.asp?id=3352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内各种社会奖助学金。 九、其他说明 (一)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学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其录取资格,造成后果自负。 (二)我系按规定对面试办法、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我系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不允许报到,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十、联系咨询方式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文附楼417室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电话:021-62232258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 2015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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