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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肇庆高新区政府雇员聘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吴晓霞、史振男两位同志(见附件)符合政府雇员聘用资格条件,拟同意聘用为政府雇员,现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情况有异议,请向肇庆高新区检察室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3年9月11日至9月18日 监督电话:0758-3606237 地址:肇庆高新区临江工业园滨江路高新区检察室 邮政编码:526238 肇庆高新区检察室201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拟聘用人员名单http://www.zqgx.gov.cn/xwzx/yqgg/35517.shtml 肇庆高新区检察室 2013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