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绵阳市平武县2013年考聘林业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加强我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当前的工作需要,根据《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8〕18号)、《平武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平府发〔2006〕169号)精神,经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8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平武政务网pingwu.my.gov.cn发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统一体检、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学历、专业、年龄要求具体见附件1。 (四)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初始招聘单位。 年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之日。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非在职人员和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为面试。考试、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招聘单位、县纪检(监察)及直接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进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 月16 日至2013年9 月24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平武县东皋行政办公新区3号,电话:0816—8825391) 3.填报信息:报考者须如实、准确填写《平武县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在本公告附件下载,电脑填写、“照片”栏粘贴本人电子照片,然后打印。不接受手工填写)。并按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 4.携带资料:《平武县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时报考者应提供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一张(背面写上与本人身份证一致姓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时的资格复审,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资格复审、确认由县人社局负责。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合格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参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2,如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 六、考试 考试为结构化面试。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其中报考平武县广播电视台岗位的考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知识面试二个部分组成。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50%。 (一)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职业道德、综合应用和协调能力,由县人社局、直接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专业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及直接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试当天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但参考者考试总成绩必须达到其他有竞争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后二个工作日内在平武政务网公布。 七、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核,考察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平武政务网(pingwu.my.gov.cn)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综合面试及考察考核情况、拟聘岗位等,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 (一)经综合面试、体检、考察考核合格者,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事业单位人员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有关规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到县人社局、编委办办理聘用、人事代理以及上编等手续。 (三)凡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聘用合同,并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调(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维护直接考核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816—8825391。 附件: 绵阳市平武县2013年考聘岗位需求表 平武县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 《平武县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来源于绵阳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3年09月11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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