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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市招商引资(浙商创业创新)工作服务中心招聘英语口语翻译专业人才公告(2013年第16号)》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决定拟聘用一同志为丽水市招商引资(浙商创业创新)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13年9月11日至9月19日止,共7工作日。 四、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2091220 丽水市经合办综合处: 2263781 具体人员情况表请参照:http://rsj.lishui.gov.cn/zwxx/gsgg/t20130911_917988.htm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 2013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