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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在全校范围内招聘辅导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本校现有固定编制(A系列)人员 二、招聘岗位 辅导员岗 三、工作地点 珠海校区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全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廉洁勤政,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良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中共党员,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五)应聘者能常驻珠海校区; (六)了解和熟悉学生工作的特点,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八)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的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可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群众推荐应聘上述岗位,应聘者请填写《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并附上学历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的主要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送至大学城工学院B104海洋学院办公室,同时请发一份电子版至hanmox@mail.sysu.edu.cn 。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13年9月12日至2013年9月21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组织考察 (六)报批 (七)聘任 六、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32159 中山大学人事处 2013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