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厦门市海沧区统计局招聘经济普查临时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海沧区统计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资待遇 招聘岗位: 1、经济普查临时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9人; 2、临时驾驶员; 招聘人数:3人; 工资及待遇:聘期8个月,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3000元(含单位缴纳的社保部分)。 二、招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掌握计算机使用方法,具备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 2、大专以上学历; 3、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户口:海沧; 5、驾驶员岗位要求C1以上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 三、招考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由海沧区统计局在厦门市海沧区政府网站、海沧人才网、海沧电视台上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者可到招聘单位索取简章和《报名表》,也可直接从海沧区政府网站下载。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报名时间为9月10--13日上班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前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本人,参加面试。 公示。对报经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和无犯罪证明,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三天。 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审批和聘用手续。 四、报名地点、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 报名地点:海沧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沧行政中心1121室) 联系人:胡素华 温丽霜 联系电话:6050273 6589215 1、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均通过厦门市海沧区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页或到报名点查询。 2、考生必须坚持诚信原则,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海沧区统计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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