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各学院: 一、凡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本人于9月30日前到保卫处(校园110办公室)领取《集体户口登记表》,按规定要求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清楚、端正,并认真校对后,于10月15日前统一交到保卫处(校园110办公室)。 二、本人必须在所持的《户口迁移证》左上角,用黑色水笔注明父母亲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本人身高。填写时字迹清楚、端正,并认真校对身份证号码。 三、根据龙桥派出所通知要求:户口有迁入学校的新生必须更换身份证,需本人到龙桥所户籍室办理身份证照像事宜。(具体时另行通知) 莆田学院保卫处 2015年9月22日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