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海政发〔2013〕49号)精神,为认真做好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马桥街道(经编园区)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招聘2名临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22至40周岁,身体健康;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所学专业须为统计、财会或者计算机相关专业; 6、具备统计、财会、普查等工作经验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并优先录用。 二、工作要求 工作时间:一年左右,视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而定,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离职。 三、工作待遇 2500元/月,供午餐。 四、招聘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个人简历和学历证书,到马桥街道经编大厦11楼1120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9月30日。 联系人:汤金祥。电话:87766386,13857317766。 马桥街道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