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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精神和杭州国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程序,经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具体拟聘用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hangzhou.gov.cn/main/wjgg/gggs/gggs/T459964.shtml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举报。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监督举报电话:85251651、85251711。 杭州国画院 2013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