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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3年苏州昆山市选聘进村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内容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社区建设,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进村(社区)工作,不断加强农村(社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村(社区)工作人员。现就此次选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各区(镇)村(社区)工作人员30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15名,具体选聘岗位及名额见附表。
    二、选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2.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苏州市户籍(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4.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和群众观念强,志愿到农村(社区)基层工作;
    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8-19日9:00-16:00。
    3.报名地点:昆山人力资源市场(昆山市崂山路9号,新客运中心西)。
    4.报考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委培、定向、联办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5.报考人员填写《2013年昆山市定向选聘进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合格,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两寸彩照2张,交报名费100元。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或农村家庭的报名人员,凭市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免收考试费用。
    6.报考人数与拟选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将按比例适当核减选聘人数。
    (二)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时间:2013年10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将在“昆山党建”网(www.zzb.ks.gov.cn)、昆山人社网(www.kshrss.gov.cn)、昆山人力资源网(www.kshr.com.cn)上公布。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定向选聘的面试人选,如定向报考的岗位成绩合格者不足1:3比例,从报考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且愿意服从调剂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确定面试人选,发放面试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交面试考试费100元。
    面试时间:2013年11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60分合格。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总成绩,在合格者中,按照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分数高者)。如选聘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不足1:1,从报考其他岗位总成绩合格,且愿意服从调剂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人员名单将在昆山党建网(www.zzb.ks.gov.cn)、昆山人社网(www.kshrss.gov.cn)、昆山人力资源网(www.kshr.com.cn)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分配
    按照报考的岗位,由各区镇统一分配至村(社区)。
    四、待遇与管理
    1.2013年选聘的进村(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安排在村(社区),食宿一律自理,与区、镇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每年由区、镇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经昆山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解除聘用合同。鼓励毕业生长期留在村(社区)工作,三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续签聘用合同。
    2.在前三年合同期内,选聘人员的年收入按本村(社区)副职干部的年平均收入发放,不得低于3万元。聘用期内,按城镇企业职工标准办理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党团关系转至任职所在村(社区)。
    3.选聘人员不列入专项事业编制,工作满一定年限可参加相关定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
    五、纪律
    公开选聘进村(社区)工作人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选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57314529。
    六、其他
    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即取消选聘资格,责任自负。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中共昆山市委组织部、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7329607。
    

中共昆山市委组织部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5日
    2013年昆山市定向选聘进村(社区)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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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5 10: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