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中共苏州市委统战部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
内容 | 中共苏州市委统战部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9〕22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信息维护人员1名。(附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 年龄30周岁以下; 4. 学历:本科并具有相应学位; 5. 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6.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能熟悉进行信息日常维护、文字整理,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进行文字、图表操作,具有较好的版面设计、构图编辑能力者优先;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简章发布之日至10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材料发至招聘单位邮箱,邮箱:tzb@dpt.suzhou.gov.cn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写作能力加试 六、其他事项 1、个人材料不得造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资格复审、录用等程序按《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按照苏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3.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初次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5.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中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八、联系方式 招聘联系人:许晓晖 毛晓 咨询电话:65223791 本简章由中共苏州市委统战部干部处负责解释。 中共苏州市委统战部 2013.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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