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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点 金台区社区办 (大庆路66号 金台市民中心三楼) 二、时间及人员 2013年11月4日 (星期一) 1、上午8:30—12:00 考生1—60号 2、下午14:30—18:00 考生61—105号 三、资料 1、2013年陕西省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及审批表复印件; 2、2013年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集体户口卡)原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5、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 7、退伍军人转业(退伍、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均为一式两份,请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准备齐全。 四、要求 1、面试资格审查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参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资格审查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11月15日上午8:00—12:00在金台市民中心三楼区社区办领取《面试通知书》。 联系电话: 3153272 宝鸡市金台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