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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促进其实现就业,今年我市继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活动。报名毕业生需为:两年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的河北籍生源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符合“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优先安排就业见习活动。 一、毕业生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报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可到户口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二、毕业见习期限及待遇: 1、见习期限:每个参加见习的毕业生最多可见习12个月。 2、待遇:毕业生见习期间,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基本生活补助,并由见习单位给予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毕业生报名后由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推荐至相关见习单位,由见习单位安排其参加面试,双方达成就业见习意向后签订《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开始见习活动。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11月1日 报名地点:衡水市人力资源大厦一楼大厅 联系人: 梁净 联系电话:2215870 衡水市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