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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齐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应聘法院事业单位职员A岗位的2013030310号考生不符合应聘条件,经审核递补2013030313号考生,参加法院事业单位职员A岗位的面试; 应聘法院事业单位职员B岗位的2013032126号考生不符合应聘条件,经审核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2013030908号考生和2013031729号考生,参加法院事业单位职员B岗位的面试; 应聘法院事业单位职员D岗位的2013032705号考生不符合应聘条件,经审核递补2013032802号考生,参加法院事业单位职员D岗位的面试; 应聘公安局事业单位巡警防爆特勤岗位2013034023号和2013034012考生不符合应聘条件,经审核递补2013034014号和号2013034011考生,参加公安局事业单位巡警防爆特勤岗位的面试。 特此公告。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