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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委办发(2011)83号文件精神,我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3从高到底,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附后)。有关情况安排如下: 1、面试时间: 2013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 2、面试地点: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六楼中会议室 3、面试要求: 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准时参加面试,迟到半小时以上或不来者取消面试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25-85411869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http://www.njh.gov.cn/html/tzgg/2013/10/291118457678.shtml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