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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第三批参加体检人员于11月1日(星期五)上午7:30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院内(岱道庵路,泰山区公安局南)集合,参加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因第二批参加体检人员中有自愿放弃人员,递补人员列入第三批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一起参加体检。另外,10月31日上午第二批参加体检人员如中有部分人员需要对个别体检项目进行复检,也按本通知要求参加复检,具体参加复检人员以10月31日下午接到市人社局电话通知为准。逾期不到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需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须空腹(女同志需憋尿); 3、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 4、体检费用自理。 详情请参见2013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第3批):http://taks.tars.gov.cn/775.shtml 2013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