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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3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10月24日,我局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查。根据《招聘简章》中“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的规定,对面试人选进行了递补,市精神病院医生B岗位因符合面试条件人选未达到1:2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1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详情请参见:http://www.sdgxjy.com/html/2013/11/01/12274.html 特此公告。 济南市民政局 2013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