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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201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公告有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各个环节,并报经贵安新区党工委研究,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 公示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7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向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单位: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 举报电话:0851—3661013 通讯地址:贵阳市花溪区甲秀南路972号 网上举报:gzgaxqzzb@163.com(邮箱) 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调查核实情况。对实名反映问题的,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对反映人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公示期满未接到反映,或虽接到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通过招考聘用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实行试用期一年(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中,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不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贵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201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zpta.gov.cn/b.aspx?a=44666 贵州贵安新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