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公安机关附署照片的有效户籍证明)在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并将《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6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严禁考生携带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设备和佩带金属饰品、包等进入考点。 三、考生自备2B铅笔、橡皮、0.5mm黑色签字笔答题,答题时填写(涂)要规范,字迹要工整、清楚,并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 四、考生应在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规定位置填写(涂)姓名、准考证号,不按规定填写(涂)的,在答题卡、答题纸其它地方做标记的,考试成绩无效。 五、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 六、不准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准在考点内逗留、谈论。 七、考试终止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反扣在桌子上,待监考员收卷、清点、整理后再有序退出考场。 八、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不准蓄意闹事,妨碍、侮辱、诬陷考试工作人员。 九、违反上述规定者,严格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仁怀市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