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肇庆市广宁县常驻民兵应急分队招聘公告 |
内容 | 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广宁县常驻民兵应急分队。 一、职位描述:应急分队在县委县政府统一指挥下处置全县范围内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抗洪救灾、扑救山火、地质性灾害抢险和人防救援等。分队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按军队标准及相关专业要求组织训练,节假日及工作日的休息时间需轮流24小时住队值班。 二、队员招聘: (一)聘用人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人,其中男性37人,女性3人。 (二)招聘年限:一聘1年,每年签订一次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视工作需要续聘或解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本县户口、高中以上学历的社会青年,退伍军人放宽到初中学历。 2、政治素质好,服从工作安排。 3、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劳教、少年管教、治安拘留和党纪、政纪处分。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0.8以上。 5、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有专业特长及在部队当过骨干的人员可放宽到32周岁。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报名人员免笔试,依次通过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治考查后,择优录用。体能测试科目含引体向上和3公里长跑。总成绩中面试分数占40%,体能分数占60%,退伍军人面试时加5分后折算。依总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县武装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三、待遇:基本工资每月1600元(包食宿),另给每名队员购买500元的保险(养老险、医保险、工伤险、失业险、生育险),绩效工资人均每月300元,过节费及其他福利每年约5000元。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应聘人员带《广宁县常驻民兵应急分队招聘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彩色近照相片4张于2013年11月18日至20日上班期间到县人武部军事科(五楼)报名。 五、面试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带身份证于2013年11月26日8:30分到县武装部三楼训练基地报到。 六、体能测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详细情况可登陆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 招考政策可咨询县武装部,电话:2961420;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8618002。 附件:《广宁县常驻民兵应急分队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宁县人民武装部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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