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咸阳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
内容 | 各有关考生: 根据省社区办《2013年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面试方案》要求,现就2013年咸阳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对象 参加全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笔试成绩上线且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二、面试时间 全省统一面试时间为2013年11月16日。 上午面试报考武功县、三原县、长武县、永寿县、旬邑县、彬县、淳化县考生;下午面试报考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乾县、泾阳县考生。 三、面试地点 咸阳市实验小学(咸阳市沈兴南路13号)。 四、面试要求 (一)参加面试人员须持审核通过的《报名及审批表》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上午面试考生应在11月16日7:00前在考点门口集中,7:00-7:50进行抽签;下午面试考生应在12:30前在考点门口集中,12:30-13:20进行抽签。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考生禁止携带通讯工具和其他电子产品进入面试考场,对在面试考场内使用通讯工具和其他电子产品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参加面试考生在抽签登记处抽取面试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按要求登记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指定侯考室。考生进入侯考室要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如需饮水或如厕,应向工作人员举手示意。候考考生按照面试顺序号由引导员按次序引入面试考场。 (五)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状况,不得穿着有明显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面试结束后,不得与他人议论、传递面试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六)面试答辩时间为10分钟,第一次报时,提示考生面试还有2分钟,第二次报时为面试结束。考生在答辩过程中没有听清试题时,可以向主考官询问。 (七)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对组织作弊、冒名顶替、伪造证件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得参加下一年度同类考试。 咨询电话:029-38990053 咸阳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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