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编外招聘人员公告 |
内容 |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在编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检验科医师2名、B超心电图医师2名、五官科医师1名、放射科医师2名。 二、招聘条件 具有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8周岁及以下(放射科医师45周岁及以下),具有相关执业资格,一直从事本专业。 三、应聘方式及待遇: 1、现场报名地点: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来宾市文明路204号、乘坐公交车18路到第八中学下车往河西水厂西边150米即到)。联系电话:0772-4282992 13132929497 2、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1日—11月18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3、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后,未被录用的其报名资料由兴宾区人民医院代为保管,恕不退还。无人报考的岗位或报考人数少于招聘岗位人数的,取消开考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4、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达60分的不得录用。面试时间:2013年11月20日;上午8:30开始。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录用。根据每个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录用人选。应聘者一经录用,必须服从单位领导的工作安排;必须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6、待遇。工资与本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一样,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 7、工作地点: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来宾市城南新区)。 四、相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者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参与5人以上集体非法上访史的。 (三)、应聘者须提供资料 1.个人简历(含本人和家庭基本情况,学习和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一份; 2.学历、职称、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及户籍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复印件一份; 3.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二张。 本公告由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 2013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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