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新疆塔什库尔干县2013年招聘网格化专业巡控队协警公告 |
内容 |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稳定工作会议和全疆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暨应急处置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城镇“网格化”巡逻防控常态化运行机制,现面向社会招聘专业巡控队协警22名(非正式编制)。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统一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二、招聘条件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专业巡防队协警工作; 2、塔县户籍; 3、男性,身高170cm以上,懂双语; 4、年龄18至35周岁之间; 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专业巡控队协警: 1、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超过规定期限的; 4、信教或参加邪教组织行为的; 5、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专业巡控队协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18日-11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11∶00-14∶00,下午16∶00-19∶00),11月24日下午19∶00报名截止。 2、报名地点 塔什库尔干县人力资源市场(塔什库尔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998-3422822联系人:安吉尔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并附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并填写《2013年塔什库尔干县招聘专业巡控队协警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及《2013年塔什库尔干县招聘巡控队协警政治思想审查表》(以下简称《政审表》)。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表》及《政审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期间,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 5、报名考试费:报名费每人50元(包含笔试、面试费用)。 6、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于2013年11月26日11月27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要用汉语进行答题。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按照招聘人数与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体能测试 此项由公安部门根据工作岗位需求进行体能测试,自行组织体能测试。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体能测试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5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原则上三年一签,对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单位及时与受聘人员解聘,并依法办齐相关手续,终结劳动关系。 四、待遇 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对连续三年考核合格的协警适时提高工资待遇,具体调整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市场物价状况而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费率和标准根据自治区确定的缴费基数为准,按照规定由个人和单位分别承担。 五、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对于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工作人员、参考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342282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3421304(县纪检监察局) 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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