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4日至2013年11月24日 二、招聘数量及条件: 1、面向湖南省(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初中); 4、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行为; 5、男性,36名,168厘米以上。 三、程序: 1、报名:有意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2张到县公安局巡防办(设巡特警大队)填写《株洲县公安局招录辅警报名表》。咨询电话:0731-27378930、18073305123(向警官)。 2、审查:株洲县公安局会同株洲县人社局组织专人对报名者进行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者发出正式通知。 3、面试:县公安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面试。 4、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5、考核: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6、录用: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根据综合各方面因素确定招录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所有招录人员一律安排到乡镇派出所工作,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 四、待遇: 月基本工资1200元,另加月加班奖励工资300元及“三节”补助1400元,并购买相关社会保险。 五、各项程序以株洲县公安局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未及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未尽事宜由株洲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株洲县公安局 二0一三年十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