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家级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招聘(考调)优秀骨干医务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考调)优秀骨干医务人员39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需求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成绩优秀,遵守纪律,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急需短缺特别优秀的,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年龄可适当放宽。 4、学历、职称、职务等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5、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 6、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 公开招聘(考调)优秀骨干医务人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永安路169号)。 (二)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27日-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程序 报名者在报名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荣誉证书和重要论文以及能证明自己工作业绩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照到报名点填写《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开招聘(考调)优秀骨干医务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附件1)。 (四)报名要求 报名者按照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报名时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资格初审 由龙泉驿区卫生局、人社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 四、方法步骤 (一)考核 考核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调)优秀骨干医务人员采用面试考核和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考核计分 面试考核和技能考核分别实行百分制;最终总成绩=面试考核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50%。 3、考核内容 (1)面试考核内容:医学相关专业知识、理解分析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医师职业道德水平等。 (2)技能考核内容:医疗基本功、医学专业技能等。 4、考核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同时根据报名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经领导小组研究可适时动态组织考试。 (二)确定初步拟聘进入体检人员 考核合格者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按技能考核成绩排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2、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其他 以下三种情况不予录用: (1)面试考核和技能考核单科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不予递补。 (2)单科考核过程中,有考官同意录用票数未过半者,不予录用、不予递补。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岗位递补 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因本人原因放弃体检导致岗位空额,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进入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导致岗位空额,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管理与待遇 (一)身份编制。引进人才均解决事业编制。 (二)经济待遇。待遇不低于区内同职级公务员标准。正高职称、博士研究生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3年内每年提供6万元安家补贴(可一次性补贴到位);紧缺急需专业(口腔、麻醉、放射、检验)副高职称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3年内每年提供5万元安家补贴(可一次性补贴到位)。 (三)职业发展。可优先给予科研配套综合保障、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及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我区服务3年以上、表现优秀者可作为后备干部培养或直接提拔到中层及以上领导岗位。 (四)住房安排。引进人才由单位优先提供周转性住房。 (五)配偶安排。配偶符合我区人才引进条件可优先解决。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成都市龙泉驿区2013年公开招聘(考调)优秀骨干医务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成都市龙泉驿区第四纪工委028—84850983)。 咨询电话:028-69928683(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028-84846499(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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