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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衡阳市祁东县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
    为规范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行为,逐步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人员素质,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核准备案制度的通知》(衡人社发[201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职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共19名事业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祁东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一)和《祁东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范围界定》(附件二)。
    (二)招聘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备相应学历(国家承认)、专业、职(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6、年龄计算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历)。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县党建网、祁东县电视台、祁东县报社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并在各单位及县四大家大院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祁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34会议室。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2日至24日(按正常作息时间)
    联系电话:0734-6259278(祁东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0734-6286110(祁东县人社局人事教育股)
    (三)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者须填写《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有相关报名证件须在2013年10月1日前取得,报名时需交考务费100元/人。
    (3)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1)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
    (2)招聘职位和报考人数须达到1:3才能开考。
    (五)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13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50%、申论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2、面试(试教):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教)人选。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
    (2)除党校教师以外的职位采取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党校教师职位采取试教,试教时间30分钟,试教的准备时间60分钟。
    (3)面试(试教)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3、考试综合成绩:
    本次考试所有科目考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4、面试(试教)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招聘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
    经笔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举报电话:0734-6264225(祁东县纪委)0734-6259278(祁东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0734-6286110(祁东县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股)。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聘用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没问题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发出录聘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入编、聘用等手续。受聘人员享受单位现有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3、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期限为12个月。试用期参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四、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本简章由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衡阳市祁东县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衡阳市祁东县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范围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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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10: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