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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猇亭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名额 城管协管员5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男性,年龄在32周岁(含32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居住在猇亭区的优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核、体检、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六、工资福利待遇 1、外勤每月工资1700元。 2、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3、工作日免费提供中午工作餐。 4、统一配发工作制服。 七、纪律要求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性、严肃性,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若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八、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12月23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通知领取准考证。 2、报名地点:猇亭区人力资源市场(联系电话:6514042) 3、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条件者持户口、毕业证、身份证、退役证、近期本人同底免冠1寸红底彩照4张。 九、聘用管理 经确定聘用的人员与猇亭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不佳,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猇亭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013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