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中山大学招聘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科级管理干部的启事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公开招聘科级管理干部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本校现有固定编制(A系列)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东校区教学实验中心副主任(正科实职)。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操守,奉公守法,廉洁勤政。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踏实,认真细致,工作效率高;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 (三)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有良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相关公文写作,熟练计算机操作。 (四)了解教学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特点和规律,同等条件下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六)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之一: 1.现任正科实职; 2.任副科实职满两年; 3.现任七级以上职员(含七级),或任八级职员满两年; 4.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原岗位受聘满一个聘期。 (七)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的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请填写《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并附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的主要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送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综合科。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1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六)报批 (七)聘任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试用期满,实行双向选择,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中山大学南校区415栋生物楼317房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综合科 联系人:高磊 联系电话:84111891 E-mail: gaolei@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事处 2013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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