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强化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我街道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治保巡逻队员。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采取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使用方式 实行合同聘用制,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聘用。 三、招聘范围及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治安工作,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具有四川省常住户口;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年满25周岁(1988年10月1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0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7、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8、有摩托车、汽车驾照及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至2013年12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薄、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须持退伍证,非新都区户口的需持居住证,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到新都街道办事处三楼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报名(新都紫瑞街9号原新都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83977375); 3、参加应聘人员须本人前往,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不接待信件、电话、电传、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4、报名时测试本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思辨能力、仪表气质等,包括自我基本情况介绍; 5、体能测试:1000米。 五、待遇 1、试用期2个月,工资1200元/月; 2、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协议后月工资1800元(基本工资1200元/月,绩效考核工资600元/月); 3、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 4、加班补助另计; 5、年终依据工作考核(合格)给于一定的奖励金; 6、单位统一配发服装; 7、其它待遇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由新都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办事处 二○一三年十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