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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4年天津市北辰区卫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时间安排及政策指南
内容
    一、具体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日8:00--12月13日16:00
    审核时间:2013年12月9日8:00--12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13年12月9日8:00--12月15日10:00
    改报时间:2013年12月16日9:00--15:00
    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表时间:2013年12月18日8:00--12月20日18:00
    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1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西区柳林路14号)
    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2013年12月24日上午9:00,登录北辰人才网(www.tjbcrc.cn)进行查询
    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12月25日上午8:30—11:00;13:30—15:30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A座2楼(北辰区京津公路与北辰道交口)
    查询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2013年12月25日17:00,登录北辰人才网(www.tjbcrc.cn)进行查询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12月26日8:30—11:00
    递补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A座1606室(北辰区京津公路与北辰道交口)
    面试时间:2013年12月28日
    面试地点及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查询总成绩时间:2013年12月30日上午11:00登录北辰人才网(www.tjbcrc.cn)进行查询
    签约时间:2013年12月31日上午8:30—11:00,签约须携带本人三方协议,协议上需加盖学院和就业处公章
    以上时间均不再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各个环节者,均视为放弃。
    二、政策指南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普通高等医学院校201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现役军人;
    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⑤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⑥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可以报考。
    4、哪些人员属于2014年应届毕业生?
    2014年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之前需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5、双学位报考人员专业资格条件如何认定?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报考人员具有双学位的,其辅修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研究生报考的应符合的条件?
    研究生毕业,既可以以本科专业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专业报考(必须有硕士学位),本科阶段必须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7、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空缺的岗位是否递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通知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所报考点进行资格复审:
    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1份)。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同时还要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所空缺的人员从报考本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8、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免交报名考务费(报名时均先交费,如为减免人员,请于资格复审时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考点办理退费手续)。
    9、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组织实施。
    10、体检工作都有哪些规定?
    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体检机构加盖公章。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初检、复检、鉴定不得在同一体检机构进行,且承担复检或鉴定任务的体检机构必须属于市和区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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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7:5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