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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现将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名胜区信息中心拟通过简化程序聘用人员公示如下: 详情请参照:http://www.xmrs.gov.cn/zwgk/shgs/201312/t20131227_808426.htm 公示时间2013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30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写信或致电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情况。 受理部门: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2086203 地址:厦门市鼓浪屿鹿礁路16号 邮编:361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