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广元市考调青川县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拟面向全县公开考调1名工作人员充实到青川县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职位为青川县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名额1名。 二、考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和对象 符合考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借调出县外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人员除外)。 (二)考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扎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不限,年龄限3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4、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青川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行政中心四楼423);联系电话:0839-7202415,13698132158,联系人:杨凤。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考人员所在的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身份性质、占编性质、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情况证明;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由县直机关工委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有效报名人数与考调职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三)考试。经资格审查,达到开考比例,采取面试方式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工作由县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四)体检、考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考察工作由县直机关工委组织实施。 (五)拟调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拟调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审核确认。 (六)公示。对拟调人员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7201951 县直机关工委7202415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7202492、7202525 县委组织部7203293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青川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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