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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乐人发[2007]10号)和《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二〇一三年下半年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市安监局已完成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现将敖细平等9名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2013年12月27日-2014年1月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实名举报,举报者须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 0833-2426983(乐山市纪委监察局) 0833-2415590(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二〇一三年下半年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递补。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乐山市矿山救护队公开招聘拟聘工作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ls.scpta.gov.cn/NewsDetail.aspx?ID=1551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