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2013年宜宾市兴文县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公告》的规定,31名同志已通过笔试、体检、考核、岗位选择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5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兴文县人才服务和就业促进局 通讯地址(邮编):兴文县古宋镇建国大道社保大楼(人力资源市场) 电话:0831-8802086,0831-8834687 联系人:罗先生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2013年宜宾市兴文县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拟聘用人员公示表详情请登陆:http://www.ybrc.gov.cn/exam/20803/1659_1.html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