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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盐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和《海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海盐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专业对口且具有硕士学位的短缺人才经过面试、体检、考察,现将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4年1月2日至2014年1月8日。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人力社保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电话:86035228。联系人:沈群英(13586386085)。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四年一月二日 具体拟录用人员请参照:http://www.hyrcsc.com.cn/ShowArticle.asp?ID=45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