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划发展处副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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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处长完成学校中长期战略规划和学科建设规划的研究和编制。 2、协助处长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日常事务和运行工作。 3、协助处长推进和落实学校发展的目标与过程管理。 4、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研究与策划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
1、硕士(含)以上学位;行政人员需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副处级岗位工作的经历,教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一定行政管理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2、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高教规律,具有较强的高教研究能力和国际化视野;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爱岗敬业,全职到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