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因部分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现将岗位取消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1 |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机械设备维护(工勤岗) |
A15 |
2 |
市规划(测绘)信息中心 |
专业技术 |
A19 |
3 |
湖北汽车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教师(汽车电子) |
A37 |
4 |
湖北汽车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教师(汽车电子) |
A38 |
5 |
湖北汽车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教师(机电专业) |
A40 |
6 |
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
软件工程技术 |
A4 | 以上被取消岗位的考生请于2014年1月23日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10室),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进行现场改报。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改报的考生退还已交报名费。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