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报考普陀区事业单位的2013年考生裴丽娜因孕期未能参加体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暂缓聘用。现考生裴丽娜孕期结束,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及《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规定程序,现对2013年考生裴丽娜进行公示,时间为2014年1月8日至1月14 日。 公示期间,个人和组织均可对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一般应署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监督举报电话:52564588×2567、52825090 地址:大渡河路1717号211室 邮编:200333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一月八日 附件:2013年普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1 |
裴丽娜 |
女 |
942076711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