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北安市人民法院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
内容 |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要求,北安法院面向社会增选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三周岁;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体健康;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 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二、人民陪审员的名额: 增选人民陪审员88名,分两批选任,每批选任44名。 凡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征得本人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推荐,也可由本人直接向本院提出申请。本院将会同北安市司法局进行审查、确定增选的人民陪审员人选,并由院长提请北安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任命后向社会公告。 四、人民陪审员任期: 人民陪审员任期为五年。 五、人民陪审员的职权: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 六、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第一批次:推荐或申请的期限至2014年2月28日止;第二批次:推荐或申请的期限至2014年4月30日止。 报名地点:北安市人民法院政工科 联系电话:0456-6421665 6421664 18045613006 附:《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 七、报名要求: 推荐或申请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及个人申请书或单位出具推荐函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特此公告。 北安市人民法院 2014年1月28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