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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汀县人民政府2013年第三次常务会议纪要以及《关于同意在行政综合执法局协管员中招聘事业工勤编制人员实施方案的批复》(汀政综[2013]480号)文件,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陈宽佩、陈伟、邹宇强、林根等4位同志现聘用为长汀县行政综合执法局事业工勤编制人员。 请以上人员在2014年2月28日之前到县委编办和县人事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至2014年2月28日17:30未到县人事局办理聘用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如有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该岗位总成绩的后一位考生顺延替补(顺延限一次),顺延替补对象必须于2014年3月10日前办理聘用手续,到时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视同放弃。 详情请参考:http://www.changting.gov.cn/cms/html/xzfwz1/2014-02-12/1823195904.html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2日 |